(1)个人信息的收集、利用及提供的相关事项 明确于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使用目的,在达成目的所需范围内,通过本人认可,用合法公正的手段取得个人信息。取得的个人信息只能在预先特定的达成使用目的的范围内使用。
(2)个人信息的公开及修正请求等相关事项 要求公开个人信息或修正个人信息时,请到“个人信息处理意见协商处”协商。本人确认等规定手续办完后,迅速处理。
(3)防止个人信息的遗失、篡改、毁坏,泄漏及不法访问等的相关事项 为防止个人信息的遗失、篡改、毁坏,泄漏及不法访问等问题,需制定安全措施,合理管理。
(4)遵守个人信息相关法律及其他规范的事项 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及其他规范,以公司内部规定为基础,合理保护及管理个人信息。
(5)持续改善个人信息的保护、管理等措施的相关事项 为了制定适当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以应对社会形势的变化、技术的发展及环境的变化,持续改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及公司内部章程。
2007年12月15日 宏智科技(苏州)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旋
个人信息处理意见协商处
江苏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B404室 宏智科技(苏州)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个人信息处理意见协商处(信息安全事务局) TEL 0512-62884867 FAX 0512-628831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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